摘要
任何一个国家的所得税会计模式的选择都是在不同的政治、历史条件下,由不同环境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按照所得税税法对企业会计所得的影响程度,国际上分为“一体化模式”(以法国为代表)、“完全分离模式”(以美国为代表)、“调整模式”(以德国为代表)等三种所得税会计模式。我国目前实行的“独立纳税体系”所得税会计模式虽然符合国际发展方向,但仍残存着诸多缺陷,有必要对所得税会计模式进行系统设计,建立“适度分离”的模式。
出处
《铜陵学院学报》
2006年第3期26-28,共3页
Journal of Tongli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