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4岁的湖南姑娘娇娇在北京一家化妆品代理公司做柜台销售,并与这家公司签定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原本这是一份收入还不错的工作,可每个月下来公司总是莫名其妙的扣掉娇娇一些钱,而且没有任何解释或者是书面的通告。娇娇非常不满公司的做法,去公司人事部找经理询问扣钱的原由,却没有得到令她信服的回答,气愤之下她决定辞去公司的工作,人事经理一口便答应了。然而令娇娇没有想到的是在她办离职手续时,公司竟然以娇娇在合同期内提前离职为由,扣下了她当月的工资以及进公司时交纳的服装和风险押金。其实,类似的情况在公司里并不只有娇娇遇到。
出处
《管理@人》
2006年第7期72-73,共2页
Management@Peo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