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事故应急预案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它的实施能有效防范事故的扩大,减少事故的危害:国务院多次明文规定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且出台了相关规定,但有些应急预案的制定很大程度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编制预案的人员缺少或者没有全部掌握应急预案的编制技术,甚至出现搞采油工程技术的人员编制类似锅炉压力容器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的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事故应急预案出台也要加强“预审”,否则的话,将会成为重大的“安全隐患”。
出处
《安全、健康和环境》
2006年第7期56-56,共1页
Safety Health &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