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四川省眉山市开始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5年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并在仁寿县进行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试点。惠民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了人口计生工作良好形象,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深入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这些惠民政策更是打心眼里拥护,感叹。共产党说话算话,听党的话只生一个孩子没有亏吃。。但是,在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过程中,却面临巨大的经费压力,如解决得不好将很难保证奖励扶助政策的长期稳定落实。以眉山市为例,全市应由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经费支付的领证独生子女共36.7万余人,年需奖励扶助经费约2202万元。根据《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确定的比例,省负担183.5万元,市级负担367万元,县级负担1651.5万元。也就是说,最终还是要依靠县级财政来兑现大部分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这对西部经济不发达的市、县来说,确实是非常沉重的负担。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出处
《人口与计划生育》
北大核心
2006年第7期44-44,共1页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