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每股收益(EPS)是评价公司业绩的基本标准。上市公司披露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的具体体现。基本每股收益指标体现了公司的基本经营业绩,而稀释每股收益基于或有事项对股份的稀释,对其可能影响的经营收益和股数作相应的调整,体现了公司可能存在的最小每股收益。随着资本市场的改革与完善,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及其变动日趋复杂,权证、可转换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发行,送股、缩股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是否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是否对以股份为基数计算的每股收益(EPS)产生潜在的稀释影响,较多投资者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出处
《商业会计》
2006年第07S期6-8,共3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