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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要强化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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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督权是人大的重要职权。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主要是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是监督其执法情况,使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工作监督主要包括审议其工作报告,提出质询、询问,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和任免干部等。
作者 彭春成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15-17,共3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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