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反对见利忘义、唯利是图,逐步形成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又提出了在全社会要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强调要“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进一步重申了“义利统一”的社会主义义利观。义利统一的社会主义义利观不仅符合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而且突破了传统义利观的局限,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出处
《决策探索》
2006年第06A期11-12,共2页
Policy Research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