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文件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导出
摘要
各设区市、县(市、区)方志委(办),省直各修志单位: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机构地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出处
《福建史志》
2006年第3期5-5,共1页
关键词
地方志工作
编纂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福建
国务院总理
《条例》
温家宝
分类号
K295.7 [历史地理—中国史]
引文网络
相关文献
节点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
0
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引证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地方志工作条例[J]
.广东史志.视窗,2006(3):3-4.
2
朱镕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5号[J]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00,0(2):2-5.
3
姜自力.
新中国修志史上的里程碑[J]
.宁夏史志,2006(4):19-20.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地方志工作条例[J]
.宁夏史志,2006(3):3-4.
被引量: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67号[J]
.黑龙江史志,2006(6):3-4.
6
地方志工作条例[J]
.新疆地方志,2006(2):3-4.
7
莫文禄.
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依法修志[J]
.广西地方志,2006(4):5-7.
8
北海市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情况[J]
.广西地方志,2008(3):20-21.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J]
.福建史志,2006(3).
10
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在全省地方志系统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J]
.江苏地方志,2006(4):3-3.
福建史志
2006年 第3期
职称评审材料打包下载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