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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工程让潮州特困家庭春风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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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潮州市已经建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每年都进行了低保扩面和提高补差标准,对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起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救助渠道单一,特别是因地方财力的限制,补助标准仍较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困难群众特别是特困家庭的生活困难问题。如何在落实好低保制度之余给予特困家庭更多的帮助,潮州市委市政府把目光投向了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民营企业家。潮州有良好的人文基础和经济基础,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潮州人有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尤其随着潮州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许多民营企业家都有回报社会、热心慈善事业的愿望,自发地开展各种慈善活动。很多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也十分热心于家乡的社会公益事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慈善事业的作用,让社会各界特别是民民营企业家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成为潮州市委市政府着重关注的“重头戏”。
作者 王章明
机构地区 潮州市民政局
出处 《广东民政》 2006年第7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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