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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立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制度,依法规范农机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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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武汉市农机管理部门以《国家六部委关于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湖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武汉市农业机械服务管理条例》为依据,于2002年依法成立了“武汉市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为了更进一步的方便农民.并于2003年又在七个涉农区成立了“市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分站”,从此,农机部门积极配合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农机市场进行清理和整顿。加大农机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力度。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及不合格的农机产品,保证农机产品的质量。
作者 涂同明
出处 《农机市场》 2006年第7期55-55,共1页 Agricultural Machinery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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