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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重点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乡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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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久前,省经贸委就经贸部门支持福建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意见。意见指出,“十一五”期间,省、设区市、县(市、区)各重点培育10个关联度高、年销售额分别达5亿元、2亿元、5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示范乡镇企业。
出处 《福建农业》 2006年第8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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