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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解释:地方立法机关全面履职的“破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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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4月13日,成都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了“关于解决出租车司机从业年龄适用法规、部门规章问题”的“立法解释”,允许近200名年龄即将达到55周岁的“的哥”继续从业到60周岁,以解决生计问题。
作者 李克杰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06年第7期14-14,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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