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为贯彻落实“一法两纲”,实现《永州市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中将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0/10万以下的目标。方法 对永州市芝山区1994~2003年孕产妇死亡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活产数56725例,死亡27例,平均死亡率47.59/10万;死因顺位依次是产科出血、羊水栓塞、心脏病、妊高征、子宫破裂、破伤风、感染性休克、格林巴利综合征;直接产科因素占74.04%。结论 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干预措施。
出处
《实用预防医学》
CAS
2006年第4期984-985,共2页
Practical Preventiv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