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借鉴“SSP范式”的理论分析框架,政策转化为法律的制度构建目标应是,解决现行的制度缺陷,建构制度结构合理、符合制度安排的道德要求并且制度绩效良好的制度结构。从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要求来看,政策转化为法律的制度构建应该处理好党内关系,以及执政党与国家立法机关、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并要有利于使政策转化为良法,保障转化过程具备程序正义。为了保证转化后的法律质量,有必要建立对拟转化为法律的“政策品质审查制度”;为顺利衔接政策与法律两种规范形态,必须设立完备的执政党“立法建议制度”;为了实现转化程序的正义并保障转化结果的理性,应当建立体现正当程序要求的“正当程序制度”。
出处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06年第4期11-15,共5页
Journal of Hube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湖北省2004年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党的政策转化为国家法律制度和程序研究"之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