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综合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领域的新生儿,也是我国社会保险中第一个按照综合费率设计的险种,它将老年补贴、住院医疗、工伤(意外伤害)等三种(或三种以上)待遇融为一体。其费率较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要低,待遇亦相应降低。该制度首创于上海。2002年9月1日,上海市正式实施《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紧步后尘。距上海半年之后,即2003年3月1日成都市执行《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酝酿、犹豫3年有余的大连市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至今犹未正式“露脸儿”。全国综合社会保险制度仅在沪、蓉两地施行。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26-27,共2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