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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评审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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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做好公开征集工作的重要意义。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是2002年7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是省人大常委会在推动民主科学立法,增强立法透明度,调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立法工作的有益探索,是一项开拓创新的举措。这项工作的意义在于,一是推进了民主政治建设。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拓宽了听取意见的范围,就是要凝聚全省各族人民的智慧,坚持以人为本,逐步扩大民主立法,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服务。二是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
作者 王义明
出处 《云南人大》 2006年第8期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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