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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中预选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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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选举法修正案,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在选举法修正案中,对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作了一些新的规定,如在第七章三十一条中新增加了预选内容:“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这个新的规定,对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影响深远。在工作调研以及与人大同志的交流中,许多同志就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中如何开展预选问题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
作者 吴金坤
出处 《云南人大》 2006年第8期13-1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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