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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职能 搞好预算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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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审查和批准财政预算,监督其执行情况,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多年来,和平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对财政预算的监督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审议的议题和时间安排上给予了保障,在监督形式和方法上,注重完善,致力创新,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逐步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
出处 《天津人大》 2006年第7期22-23,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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