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高速公路收费制度的产生要求有相应的组织来完成收费经营,由此产生了高速公路管理局作为最早的组织载体。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在现实中采取了高速公路企业来经营并由政府对高速公路企业进行授权的方式。企业化之后,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组织形态也不断发生新的变化,引入了公司制的组织形态并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进一步变迁的方向。但是由于高速公路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本身也内含各种矛盾,这些矛盾成为组织进一步变迁的内动力。
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71-74,共4页
Journal of Fujia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基金
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中国自然垄断产业政府管制制度变迁研究--以高速公路为例"(批准号04CJZ01)的主要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