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06年4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部分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还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有关部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中小学校教育工作者、专家的意见;并就几个主要问题同有关部门反复交换意见,进行研究。法律委员会于4月IO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4月20日,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了审议。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对义务教育法进行修订是必要的。同时,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见:
作者 蒋黔贵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6年第6期444-446,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