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体和集体的关系问题是一切伦理价值观的基本问题。人类在处理个体与集体的关系上一直存在着两种对立的本位或路向:东方路向———以集体为本位来处理个体与集体的关系,推崇集体主义;西方路向———以个人为本位来处理个体与集体的关系,奉行个人主义。它们不可能趋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和谐应当成为处理个体与集体关系的第三种路向。从哲学、政治文化、经济、历史发展、社会现实等视角看,和谐本位具有合理性和必然性。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06年第4期20-22,共3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