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今我们这个多元化的时代,需要以法律整合把社会中多元化的不和谐因素转变为建设性的综合体,使多元化的价值观、价值体系和价值主体在合作的基础上共存、共进步和共发展,从而形成一个和谐的社会。而同时,和谐社会又能够使多元化因素及法律整合增显价值。因此,本文从和谐社会的总体性要求、法律整合对于和谐社会的效益性和持续性价值、以及和谐社会对于法律整合的增值性促进等方面入手,论证了和谐社会与法律整合之间的关系。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7期144-150,共7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