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妇女既是公民,又是特定权利主体,因此,妇女平等权有双重属性和双重特点。妇女平等权是平等权的一种,其最根本的内容是禁止不合理的差别对待。妇女平等权所要求的禁止差别对待应从妇女作为公民和妇女作为特定主体两个层面去分析。妇女平等权的各种保障中最为重要的一种是立法保障。我们可以从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两个方面考察我国妇女平等权的立法保障:我国以宪法为核心、以部门法相配套,为妇女平等权的实现提供了有力的国内立法保障;联合国通过的一系列关于妇女权利的法律文件,为妇女平等权提供了有力的国际立法保障。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7期223-226,共4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