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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四次修改与民事经济法制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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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2年通过的新宪法经历了四次修改,每次宪法修正案都见证了我国二十多年来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社会经济的巨大发展变化。同时,也带来了民事经济法制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在土地、人权和对个体、私有财产的保护以及对私营经济主体法律地位的确认等方面,引发了民事经济法制的巨大变化。
作者 郭图新 李玮
出处 《党政干部学刊》 2006年第7期19-2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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