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权分置即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按是否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和流通,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社会公众股是流通股,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和流通,国有股和法人股是非流通股,不能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股权分置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扩容,其缺陷和负面影响已日益显现,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性障碍。股权分置改革,即是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和程序,实现非流通股有条件的上市流通,改变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发行和交易的方式、定价机制、交易场所等各方面人为割裂的状况,以建立统一的证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