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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案卷遭到拒绝 宁波律师告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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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该告知相对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利必须建立在涉案材料的占有基础上。然而涉案材料的查阅还要依赖于行政机关的配合。实践中,查阅案卷并非是一件容易办的事。6月21日,宁波一位律师为了落实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在查阅涉案材料遭拒后,将海关告上了法庭。
出处 《律师与法制》 2006年第8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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