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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施行和十溴二苯醚的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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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出台,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出处 《阻燃材料与技术》 2006年第4期15-1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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