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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皮肤病用药过敏引起的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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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药物过敏是药物不良反应的一类,又叫药物变态反应,是指按正常的用法、用量接受治疗药物后,发生的一些药理作用以外的不正常的反应和症状,这种反应不具有普遍性,只发生于少数具有过敏体质的人。它的发生也不取决于药量的大小,有时,一些高度敏感的人,即使应用极少量的药物或轻微的接触,也能引起严重反应。所以药物过敏不是正常药理作用的加重,而是药物作用性质上的反常,是一些特异体质的人对药物“质”的过敏,而不是量的中毒。在本质上,药物过敏是机体对于抗原或致敏原的一种异常的免疫反应,即变态反应;它和药物的毒性反应、药物的副作用是有区别的。在药物的过敏反应中约有1/3左右的病例累及皮肤,故有人提出皮肤药物反应或药物性皮炎。
作者 翟占林
机构地区 天津市长征医院
出处 《中国城乡企业卫生》 2006年第4期11-12,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Urban and Rural Enterprise Hygi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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