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韦约是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水族人。他长得白净、瘦小、嗓音很像女性,颇有女人相。2004年他男扮女装,以结婚为由骗取浙江人林某现金7000元,被浙江省龙泉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05年6月13日刑满释放。出狱后他旧习不改仍想以此方式骗取钱财。当月的一天,河南辉县市的李某经贵州省荔波县的万团(在逃)介绍到贵州省独山县找对象。韦约与万团商议后,由韦约化名韦巧英装扮成女人,并持仿造的身份证,以愿意与李某到辉县市结婚为由,在独山县双全旅社骗取李某现金17000元。万团答应分给韦约4500元,后韦约实际分得500元。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6年第08S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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