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著作权的行政保护,是指国家通过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手段,调处著作权纠纷、制裁侵权行为,以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这里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是指国家版权局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是负责实施保护著作权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执法部门,并直接对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此外,我国的海关总署、公安部、文化部等行政机关,对著作权的保护也有具体的行政保护职责。鉴于行政保护具有速度快、程序简单等特点,在我国目前的背景下,运用行政保护的方法对著作权进行保护是非常必要的。但从发展趋势看,应弱化行政保护的手段,而逐步强化司法保护手段。在这个转换时期,既要适当使用行政保护方法,又要对其加强规范。
出处
《中国版权》
CSSCI
2006年第4期41-43,共3页
China Copy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