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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不能以出卖方未出具发票而拒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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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1月8日,我从竹某处购买了一批货物,而欠下竹某货款6万元,并由我出具了欠条。由于事后我没有按时支付货款,竹某近日便将我告上了法庭。请问:我能否以竹某至今未开具货物发票为由,进行抗辩?
出处 《法庭内外》 2006年第8期57-58,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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