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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错版”5角钱诈骗1.5万元获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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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错版”人民币是印刷的错误,由于比较稀少,一旦出现可能在社会上“炒出”天价。有人就打起了变造“错版”人民币进行诈骗的主意。日前,北京市丰台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用“错版”人民币5角钱诈骗的案件,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姜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和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作者 李力
出处 《法庭内外》 2006年第6期55-55,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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