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治后期(1886-1912年),随着《明治宪法》的颁布(1889年)、帝国议会的召开(1890年);随着以轻纺工业为中心的早期工业革命的完成(1882-1895年)及重化工业领域工业革命的深入发展(1896-1910年);随着近代社会文化、科技、教育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随着欧美列强强加于日本的不平等条约的彻底废除(1911年),日本基本完成了明治维新时期确立的建立近代国家政治制度、发展资本主义、“文明开化”、彻底摆脱民族危机的国家发展目标。日本国家发展进入了新的社会转型期。
出处
《中国图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63-66,共4页
China Book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