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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决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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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新目标,它是我们执政党自觉意识的体现和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这一目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合法化,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并为其提供不竭的动力和源泉。为此,我们应该从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机制、加强政治民主化建设以及法制建设等方面推进我国的和谐社会建设。
作者 张雪琴 叶进
出处 《理论观察》 2006年第4期24-26,共3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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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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