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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荣辱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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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决定,从3月末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深刻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切实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作者 胡士俊
出处 《辽宁人大》 2006年第5期20-2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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