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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执法监督员不能一聘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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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自觉地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皆,加强本单位、本部门、本系壳的行风建设,各地方的“一府两院”都纷纷聘请了各级人大代表为自己的执法执纪监督员。这种自觉拓宽被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做法值得提倡。大部分单位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后,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征求意见,走访监督员,并建立联系制度,执法水平和行风都有明显的提高,这种务实的做法值得肯定。
作者 张廉洁
出处 《辽宁人大》 2006年第6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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