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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应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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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特别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作者 翟峰
机构地区 中国写作学会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2006年第8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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