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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拍摄引出劳务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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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背景]制片商上海上影春天影业公司打算拍摄电视连续剧《陆小凤》20集,专门从云南省话剧团聘请资深制片人赵为廉担任《陆小凤》剧组的制片主任。但该电视连续剧仅拍摄了14集后,便处于停工状态。被解散回原单位的赵某,为讨得自己应得的薪金,将制片商上影春天影业公司告上法院。近日,上海静安法院一审判决,由上影春天影业公司支付赵为廉酬金人民币4万元。
作者 李鸿光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2006年第8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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