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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如何应对萨班斯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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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06年7月15日起。凡年销售收入在5亿美元以上的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都必须开始执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下简称萨班斯法案)。这意味着几十家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内地企业都将迎来该法案的考验。
出处 《会计师》 2006年第8期9-9,共1页 Accoun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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