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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家联合投资的主要功能分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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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是指向主要属于科技型的高成长性创业企业提供股权资本,并为其提供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以期在被投资企业发展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获取中长期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行为。其本质特征之一就是把资金投资于未做留置和抵押担保的、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创业企业。与传统投资相比,风险投资是一种高风险投资,遵循业界人士广为流传的“大拇指定律”。为此,风险投资在运作过程中必须通过各种特殊机制来控制高风险,取得高收益,其中联合投资就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所谓联合投资,是指由两个或多个风险投资家共同投资一个风险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可以在同一时期,也可以在不同时期投资。现已成为风险投资的主要投资方式,据EVCA统计,2001年欧洲风险投资额约为22.331362亿欧元,而实行联合投资的金额达到6.979829亿欧元,约占全年投资额的30%。其中比利时的联合投资占到全年的53.9%,法国为42.7%,德国为32.9%,爱尔兰为22.4%,英国为19.3%,瑞典为8.2%(如图1)。在美国,联合投资的比例更是达到90%以上。
作者 张新立 孙康
机构地区 辽宁师范大学
出处 《高科技与产业化》 2006年第7期27-29,共3页 High-Technology & Commerci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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