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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养老金补差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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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近年来。我区分离企业办学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对减轻国有企业社会负担,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一些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未随学校一并移交,造成部分退休教师养老金未能达到地方同类人员标准。为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在充分考虑我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意见。
出处 《内蒙古政报》 2006年第8期35-3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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