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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限期”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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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行政法学理论,责令改正一般是指国家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而作出的要求违法行为人履行法定义务、停止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后果或恢复原状的具有强制性的决定。承担此一行政行为的载体之一就是《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简称限改),这一文书适用于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多类案件。正因为其多面手的功能,导致该文书在使用时出现“限期”该限多久的现实问题。
作者 叶丹
出处 《城建监察》 2006年第8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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