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常生活”的概念无法涵盖那些不按给定规则和模式进行的日常行为,因此有必要界分出事件性日常生活和常规性日常生活两种类型。事件性日常生活表达了一种对制度安排的反抗性,但同时又是非暴力的、非正式的和非组织的反抗,因而不容易被政策制定者和学术界所关注,后果将是政策的失败和反抗性的积累。对事件性日常生活的理解和认知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人性的低劣,而应该放在更广阔的社会结构状况中进行分析。
出处
《社会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120-122,共3页
Socialism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