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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释摇滚乐中“伟大”定义的平克弗洛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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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65年,当完整版的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出现在中国人的舞台上时,在同一时间的英国伦敦,几个平均只有20岁的大学生,出于对电子音乐共同的爱好,刚组建了一只乐队。那时,没人能预料到“东方红”以后的中国会步入一场全民性的文化运动,同样没人能预料到,在新观念新事物新技术层出不穷的上世纪六十年代,一只摇滚乐队的作品会在如此长的时间里,如此广泛深入地影响到西方的艺术领域。从电影到舞台,他们独特而令人着魔的迷幻曲风,通过与各种艺术形式的融合,表达出更加丰满的人文精神和艺术理念。就像任何的事物一旦赋予它“意义”,它就变得毫无意义一样,我们并不把这只乐队上升到某种“意义”的高度,也许用当年《纽约时报》的评论来注解这只乐队是合适的——“这只乐队之所以伟大,在于能让疯狂的乐迷坐下来听摇滚,看起来就像一场高雅的音乐会”。他们就是——平克·弗洛伊德(Pink Floyd)。
作者 李戈
出处 《舞蹈》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42-43,共2页 D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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