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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受伤”的总是电力部门——对一起因违章建筑而引发的触电死亡案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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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8月13日,重庆江津市柏林镇东胜村发生了一起高压线触电伤亡事故。于是,引发了一场重庆江津供电公司,楼房房主和承建人都被告上法庭的官司。重庆江津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各方赠偿原告总金额35.8746万元,其中江津供电公司赔偿10.76233万元。
出处 《中国电业》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74-75,共2页 CHINA ELECTRIC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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