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6月16日农业部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的《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7号),并于2006年6月26日公布。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该办法包括畜禽标识管理、养殖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和监督管理几个方面。该办法颁布后,自2002年开始已经实施4年的《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3号)废止。现本栏目全文刊发《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以飨读者。
出处
《中国牧业通讯》
2006年第14期24-25,共2页
China Animal Husbandry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