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倾销的认定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不同国家市场之间的同类产品进行比较,若存在明显差异,即所谓的“国家市场之间的价格歧视”,称作“价格倾销”;二是低于生产成本的销售”,称作“成本倾销”。由此可知,出口产品是否被进口国反倾销机构指控为价格倾销或是成本倾销,关键取决于出口产品的售价是否低于单位成本。如果出口价格低于单位成本,则出口商很有可能被控存在倾销行为。因此,本文就反倾销应诉中产品成本核算作简单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出处
《商业会计》
2006年第08S期24-25,共2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