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未获授权私用“啄木鸟”作招牌 虎门两服装商铺招牌被拆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日前,从虎门镇工商分局获悉,日前,虎门镇某大型服装城的两个商铺,在未获得企业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啄木鸟”品牌名作为商铺招牌,该商铺行为属服务类商标侵权,被虎门工商分局查获后当场拆牌。
出处 《纺织指导》 2006年第8期48-48,共1页 Textiles Guid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