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对于使用视听资料证据证实犯罪、揭露犯罪逐步探索与应用,特别是对指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遏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翻供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权,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逐步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鉴于目前检察机关对该项工作刚刚起步,缺乏制作经验和认识不足,客观上也存在科技手段差等条件限制,讯问录像的制作与应用,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笔者就此作以下探讨,以期对检察机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办案质量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