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儿童虐待(child abuse)是一个尚未被人们充分认识的重要问题,虐待对儿童造成的伤害可以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甚至伴随受害者一生。联合国大会于1989年第44/25号决议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中规定,儿童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儿童虐待是指在相关责任、义务和能力的条件下,各种形式的躯体和(或)精神虐待、性虐待、忽视、及商业的或其他形式的剥削,并导致儿童的健康、生存、发展以及尊严受到实际或潜在的伤害。目前国际上一般将儿童虐待分为四种主要类型:躯体虐待、性虐待、精神虐待及各种形式的忽视。
出处
《中华儿科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625-628,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Pediatrics